A6404000141100548001003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对 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 施工三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6-08-31 13:30:19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中标候选人排名单位名称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编号评标得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85797.84元365天合格苏宸宁264202420250822193.86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港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85795.52元365天合格罗乐宁264201820190428990.21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85828.35元365天合格郭磊鑫宁264202420250816989.51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序号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隆德县自然资源局或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 2026-08-31至2026-09-03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宁宁         电 话:15109693571 代理机构: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宗可超         电 话:17795421843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08-31 14:54:56 评标计分汇总表三标段.pdf 开标记录三标段.pdf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评委个人评分表三标段.pdf 详细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A6404000141100548001003标段名称: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序号投标单位名称经济标评审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其他评审得分总分排名宁夏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0033.8610.0093.8612宁夏港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0030.2110.0090.2123宁夏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0029.919.6089.5134任公司宁夏义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50.0027.5410.0087.544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A6404000141100548001003标段名称: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建造师保证金(元)开标备注1宁夏义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在公司3085988.75365合格李晓苗02宁夏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85828.35365合格郭磊鑫0.003宁夏港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85795.52365合格罗乐04宁夏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85797.84365合格苏宸0开标时间2026-08-3109:00A6404000141100548001003中标候选人公示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德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6-08-3113:30:19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中标候选人排名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编号评标得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85797.84元365天合格苏宸宁264202420250822193.86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港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85795.52元365天合格罗乐宁264201820190428990.21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85828.35元365天合格郭磊鑫宁264202420250816989.51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序号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隆德县自然资源局或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2026-08-31至2026-09-03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宁宁电话:15109693571代理机构: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宗可超电话:17795421843

十、备注: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08-3114: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