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协作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1992026CDY00531

二、项目名称:太原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协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报价1太原市人民医院杏花岭街6号报价总计(含税价):5055000(元)-2太原市杏花岭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8号报价总计(含税价):99700(元)-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太原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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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太原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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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太原市第三看守所、太原市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要求医疗合作机构提供被监管人员日常疾病就诊和医疗卫生防疫、药品及医疗耗材管理等相关工作。(1)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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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四看守所、拘留所包括流行病防控、药品耗材管理、在押人员外出就诊。(2)第三看守所包括流行病防控、药品耗材管理、在押人员外出就诊、住院病人管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详见采购文件2太原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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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太原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精神类医疗合作服务项目太原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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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太原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精神类医疗合作服务项目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太原市第三看守所、太原市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太原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要求医疗合作机构担负戒毒人员及戒毒学员的生理脱毒和用药指导。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太原市第三看守所、太原市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太原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精神类医疗合作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青,王晓辉,李娜(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80%收取。具体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9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后水峪村 联系方式:0351-4112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锦东国际商务中心A座24层2416室 联系方式:0351-3665895/1323344057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晓宇(项目经理)、王娟电 话:0351-3665895/13233440573附件信息:单一来源文件--太原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协作服务项目.docx251.8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协作服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太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行政区域山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5:55评审专家名单王青,王晓辉,李娜(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总中标金额¥515.47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晓宇(项目经理)、王娟项目联系电话0351-3665895/13233440573采购单位太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采购单位地址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后水峪村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51-4112205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锦东国际商务中心A座24层2416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51-3665895/13233440573太原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1992026CDY00531单一来源协商文件M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ShanxiChenyuProjectManagement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ShanxiChenyuProjectManagementCo.,Ltd太原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1992026CDY00531单一来源协商文件采购人:太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2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2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49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项目概况:太原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协作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992026CDY00531项目名称:太原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协作服务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两包,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商务、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1包:太原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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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医疗合作服务项目;2包:太原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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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太原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精神类医疗合作服务项目。注:所有采购服务内容各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响应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相应规定为准。预算金额:5155000.00元1包:5055000.00元2包:100000.00元服务地点:1包: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太原市第三看守所、太原市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2包: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太原市第三看守所、太原市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太原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服务范围:1包: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太原市第三看守所、太原市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要求医疗合作机构提供被监管人员日常疾病就诊和医疗卫生防疫、药品及医疗耗材管理等相关工作。2包: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太原市第三看守所、太原市第四看守所、太原市拘留所、太原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要求医疗合作机构担负戒毒人员及戒毒学员的生理脱毒和用药指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拟成交供应商信息包1:名称:太原市人民医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杏花岭街6号包2: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鼓楼街道府西街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4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北京时间),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元):0。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六、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在线开启评标地点:太原市万达国际中心B座2212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办理供应商入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太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后水峪村联系人:刘晋伟联系电话:0351-4112205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锦东国际商务中心A座24层2416室联系人:郝晓宇(项目经理)、王娟联系方式:0351-3665895/1323344057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2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无3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1.1承诺函须按单一来源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承诺函须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5.1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5.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3提供《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6.保证金凭证或保函。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4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5.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7.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8.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9.项目实施及服务方案;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5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如适用)1.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2.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4.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附承诺书,格式自拟。5.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如适用)(需提供证明材料)6.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8.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6项目其他要求1.是 否 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7进口产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